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鳏夫入邻居家行窃强暴女主人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3-06-06 09:34:33
本网讯(陈华东)
年过六旬的鳏夫高宗向潜入邻居家行窃时被女主人发现后,竟强暴女主人。近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判处高宗向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6000元。
经查明,被告人高宗向,男,现年61岁,梁平县云龙镇云龙村人,农民,丧偶。2012年12月6日下午2时许,高宗向趁邻居张不某不在家,翻墙进入张家行窃。当他在室内翻找财物未果正准备离开时,恰逢张某返家。高宗向见状便到张某卧室蚊帐后躲藏,张某进入卧室后便上床看电视。半小时后,张起身去拿床头的衣服,高宗向以为被发现便冲出来采用掐脖、捂嘴等方式致张某昏迷。高宗向逃至家门口时又产生奸淫意图,再次潜入张家对张某实施强奸。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宗向入户行窃被当场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其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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