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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亚首次审查羁押必要性
作者:徐伟 邢东伟 发布时间:2013-06-07 10:19:14
6月6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重庆市首例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同一天,海南省三亚市检察机关首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对在押人员谭某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临近中考,冉芳希望儿子冯波能回家参考,遂向涪陵区检察院提出申请,启动逮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涪陵区检察院的听证会上,检察机关承办人介绍了冯波容留他人吸毒的案情简介,冯波的哥哥代母亲宣读了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并陈述了相关理由。“莎姐(指重庆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岗)”检察官报告了之前进行的社会调查结果。合议组一致认为,冯波无继续羁押必要,当场决定向涪陵区公安局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 三亚市看守所近日向驻所检察室送达提请嫌疑人谭某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驻所检察室及时向监所处汇报,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经核实,涉嫌职务侵占罪的谭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侦查期间已返还赃款两万元。据三亚市看守所责任监室民警反映,谭某在羁押期间服从管理,没有违反监管规定的不良现象,且被诊断为高血压三级(极高危)。审查人员还深入谭某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实其表现情况、邻里关系等。结合各种因素,三亚城郊检察院认为谭某不宜继续羁押,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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