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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检察院三措施充分发挥案管中心职能作用
作者:刘志荣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6-07 14:41:14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检察院自今年1月份开展案件集中管理工作以来,为切实发挥案管中心的管理、监督、服务职能作用,从协调沟通、流程监控、律师接待等方面工作入手,使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

    该院主动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针对案管中心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为确保案件正常顺畅流转,积极与公安、法院及本院相关科室协调沟通,争取他们对案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同时,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在收案伊始,案管中心对案卷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收、送案件质量,同时强化对办案程序和动态的实时监管,通过对案件节点的控制,切实做好案件办理、办结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案管中心实行律师预约登记,建立接待台账,及时与承办案件检察官联系确定阅卷时间,安排律师阅卷,做到不拖延、不耽搁。

    据悉,该院案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未发生执法办案违法事件,案管工作得到有关部门和律师的肯定和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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