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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伤期间妻与人私奔 夫诉离索赔医疗费
发布时间:2013-06-07 10:26:28


     本网讯(覃光浩 张行文)   广西武宣县一名女子在家养伤期间与他人私奔,被丈夫起诉离婚并要求归还为其支付的医疗费,2013年6月5日,经武宣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这对夫妻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梁达和李小花是经自由恋爱并于1996年11月登记结婚的,结婚后生育有一个16岁的儿子和一个14岁的女儿。结婚以来,夫妻俩相亲相爱,孝敬老人,家庭幸福美满。2010年底,李小花发现丈夫梁达与一名女子关系暧昧,从此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11年初,李小花回家过春节时从村里人口中得知,梁达趁她不在家带其他女人回家居住,夫妻俩因此大吵了一架,夫妻感情渐渐冷淡。2012年12月,李小花在做家务时不小心摔跤受伤,导致右脚骨折,并住院治疗,梁达为此花去了11480元的医疗费。出院后,为报复丈夫的“拈花惹草”行为,李小花在在家养伤期间和一名男子“私奔”了。今年4月29日,梁达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武宣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李小花偿还住院治疗所花的11480元医疗费。

    武宣法院受理该案后,在向双方送达法律文书的过程中了解到,李小花并不想离婚,她认为他们的夫妻感情还是可以修复的,离婚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力促双方和好。6月5日,在法官的分析和引导下,双方都对这段混乱的婚姻生活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了自己在婚姻生活中存在的过错。经过调解,冷静下来的俩人表示愿意原谅对方,不计前嫌,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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