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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检察院创新告知机制打造人性化服务平台
作者:王海 发布时间:2013-06-07 15:55:39
“陈某,您好,我是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廖春,马某对你故意伤害案今天公安机关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按照法律规定现在我们告诉你有权委托律师、亲友等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随时拨打这个电话咨询我们。”6月6日,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检察院干警廖春电话里耐心地告知被害人马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这是该院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最常用的告知方法。
据了解,为规范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机制,有效保障被害人的权益,信丰县检察院除了通过电话、邮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等常用告知方式外,还通过公告、短信群发、聊天工具等途径进行告知。对于被害人比较集中的案件,将被害人的名单打印在一起集中告知他们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注明检察院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于有疑问的,可以当面提出;对于非法集资、诈骗等被害人众多,而且比较分散的案件,利用短信群发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对于没有回应的,再选择通过邮寄、电话方式进行告知;对于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不上的,从材料中捕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QQ、MSN等聊天工具告知被害人。 此外,该院还充分利用委托辩护人告知、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等形式和机会,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与评议,提升执法为民水平。 据悉,截止目前,信丰县检察院共受理公诉案件121件189人,通过多种告知形式,提升了服务范围和质量,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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