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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凤翔县检察院"三落实"推进落实预防职务犯罪
作者:王引强 发布时间:2013-06-08 11:14:13
为了进一步强化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积极预防发生在民政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推动民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民政局采用“三落实”措施,推进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凤翔县检察院抓规章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民政《规章制度汇编》,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认真调查研究,查找工作漏洞,弥补不足,以防为主,堵漏补缺,健全预防和惩处机制。要严格按照民政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机关抓管理制度落实,基层抓工作程序落实,用健全的制度“限制”干部手中膨胀的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该院抓监督检查落实,与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镇(社区)民政资金(包括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发放、民政保障对象(低保、五保、灾后重建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审核审批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民政救助救济资金真正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加大职务犯罪案件联合查办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抓考评奖惩机制落实,该院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民政工作考核内容,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作为重要考评项目之一,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绩突出的,在综合考评中给予适当加分,对工作不积极主动的,适当予以扣分,对各镇(社区)、单位民政工作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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