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何芳华)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十年前50多岁的杨兰抱着这样的心态借了20000元钱给邻居李大龙治病,然而她的善良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李大龙却“赖帐”不还。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情理法教育说服李大龙,使其羞愧还钱,为杨兰要回了拖欠十年的欠款。
2003年2月13日,杨兰见邻居李大龙因家人突发急病到处借钱无果,一家人心急如焚,善良的她认为远亲不如近邻,便主动拿出自已多年积攒下来的20000元钱借给李大龙。李大龙自是千恩万谢并承诺两个月后一定还清。然而两个多月后,李大龙却并没有还钱,且见到杨兰还躲躲闪闪,杨兰以为两个月时间太短,李大龙应该是因暂无钱归还感到不好意思。然而,这一拖又过了几个月,李大龙仍未提起还钱的事。于是杨兰上门追问,李大龙以家里困难暂无钱归还为由,说过几个月筹到钱了再归还,然而杨兰等了又等,问了又问,这邻居仍是不还钱。到了2009年李大龙仍未还钱,杨兰认为李大龙是故意赖帐不还,无耐之下于2010年8月22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经主持调解,李大龙承诺于2011年3月30日前还清所借得的款项。然而这一次李大龙的承诺依然没有兑现,从借钱到现在已承诺四次,却一次也没兑现,显见是要“赖帐”到底了。直到2013年2月27日,杨兰再一次的失望后决定不再相信李大龙,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李大龙,然而李大龙却一直不接电话,执行法官只能让杨兰注意李大龙在家时通知法官,通过这样的方式,执行法官终于在李大龙家找到了他。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如手对其进行教育,从情上说50多岁的杨兰念着“远亲不如近邻”将自己积攒多年的钱借给他,这是念着相邻的这份情意;从理上说,这钱已出借10余年,李大龙也承诺还钱四次,仍未归还,2万元钱十年都积攒不了也说不过去;从法上说,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李大龙终于感到了羞愧,并当场表示会尽快归还欠款,而杨兰再次让步,放弃逾期利息的追偿。2013年6月5日下午,被执行人李大龙将20000元欠款清偿完毕。至此,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杨兰终于拿回了被拖欠十年的欠款,杨兰的让步也让双方的邻里之情再次复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