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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县检察院:"你"讲"我"评"提升办案质量
作者:卢金增 高忠祥 董海徽   发布时间:2013-06-08 16:06:10


    “…我们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中,要着重考察对犯罪嫌疑人有没有逮捕必要,逮捕是否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唯一措施。”6月7日上午,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检察院大会议室里座无虚席,未检科科长李淑萍正以“浅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没有逮捕必要的法律适用”为题为大家授课。这是该院正在开展的“检察官教检察官”案件质量讲评活动现场。

    据了解,今年该院以查找短板、解决问题、提升能力为基本要求,借力“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讲评。要求案件承办人运用多媒体演示案件办理全过程,从案件事实、罪名认定、量刑情节、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方面,进行案例式教学。然后在现场随机抽取一名干警围绕实体、程序、证据采用、适用法律、办案能力、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点评。通过“讲”,对以往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引导干警规范执法行为,激励干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检察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意识。通过“评”,让干警学会为案件质量“挑刺”,以此加深其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

   “案件质量讲评是一项具有实效的业务学习途径和方法,通过你‘讲’我‘评’的方式,强化干警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加深干警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提高干警的案件质量意识,用‘评’来监督案件办理质量和干警的执法履职能力,推动全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该院检察长李振刚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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