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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加强五项机制监督派出所执法
作者:沈义   发布时间:2013-06-09 10:17:34


    重庆市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的意见》,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和执法协作,促进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

    该院侦查监督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确立了五项监督协作机制,即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各基层院侦监部门与派出所及时互通刑事案件信息数据,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派出所执法活动的动态性、日常性监督;建立巡查监督机制,围绕派出所执法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诉讼程序,通过巡查走访,查阅办理案件台账、案件材料和查询接警记录等,拓宽监督渠道;建立派驻检察机制,派驻基层检察室、检务联络室依法对派出所的执法活动开展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建立提前介入制度,通过介入派出所承办的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及做好轻微刑事案件等类案的捕前分流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派出所的联系,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刑事案件规律、特点,研究打击、防范对策和措施。

    关于监督内容,《意见》明确规定,重点加强对派出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以罚代刑,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或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以及对监督立案的案件立而不侦、久侦未结的跟踪监督。同时要重点加强对适用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人身强制措施,适用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侦查取证行为,变更强制措施以及撤销刑事案件的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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