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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回访刑事被害人获好评
作者:贾富彬 张超华 发布时间:2013-06-09 10:20:46
“小航,咱感谢检察官啊!他们不仅给咱送来了5000块钱,还给咱申请到了低保金,还送给你了上学用的新书包!”70余岁的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韩岗镇齐岗村村民齐朝元拉着7岁的孙子齐鲁航热泪盈眶地对梁山县检察长说。
家庭生活拮据 连重遭受打击 这些年来,齐朝元老人跟随儿子齐震一起生活。2011年,儿媳张素焕病亡,治病花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使得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拮据。2012年,齐震因一次交通事故身亡再一次给了齐老汉家带来沉重打击,年迈的齐老汉和7岁的孙子齐鲁航只能相依为命维持生活。由于肇事司机生活困难,无力支付齐震的死亡赔偿金,使齐朝元祖孙俩的生活雪上加霜。在多方求助无门的情况下,齐朝元想起了办案检察官提过可以帮助其申请一部分救助款,于是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了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寻求帮助。 检察院积极行动 出台救助办法 听取了齐朝元老人的遭遇,控申科长张大秀对眼前这祖孙俩十分同情。但是,由于财政资金紧缺的问题,梁山县暂时还没有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的相关的制度,用什么方式来帮助眼前这祖孙二人呢?张大秀科长立即向检察长汇报了这起案件,臧卫华检察长批示:尽快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临时办法,解来访群众燃眉之急,财政资金紧张,我们出一部分办公经费当救助金。随后,张科长立即带领控申科全体干警,根据《山东省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临时办法》草案,并召开检委会通过了这项办法,从制定救助办法到发放救助金整个过程仅用了三天时间。该院同时与当地党政机关和民政部门协调,为齐朝元争取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款,为其每月的生活提供基本保障,帮助其渡过难关。 “检察院出台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根据被害人的家庭状况,拿出部分资金实施救助,能暂时解决被害人的难关,但对于部分无生活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被害人,我们会尽力想办法为他们生活提供长期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检察长臧卫华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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