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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死亡赔偿金公婆一怒告儿媳
发布时间:2013-06-09 08:48:30
本网讯(廖锐琼 梁海莉)
儿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事故责任方赔偿17万余元,岂料所得赔偿金被儿媳“独吞”,年迈的公婆因此将儿媳告上法庭,要求按份额分割赔偿金。6月5日下午,在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多番调解下,儿媳终于同意分期支付给公婆7万余元作为养老费用。
2011年6月18日下午,张德辉突然得知噩耗——儿子张建军在从玉林回桂平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幸当场死亡。事故主要责任方为此先行共赔偿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7万余元。张德辉称,2012年12月17日,儿媳胡彩霞以张建军生前欠有别人债务为由强迫让张德辉夫妇将这笔赔偿款交给她,并写有收条为证。可儿媳胡彩霞的委托代理人在庭审中却矢口否认拿到这笔赔偿款,称这收条是家公和家婆一起逼着她签的。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但除了这张收条之外,都无法提供其他实质性的证据,这使得案件审理陷入了僵局。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如果直接通过判决的方式审理案件,未必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而且还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于是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妥善解决纠纷,从情法理的角度出发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向双方讲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本纠纷中张德辉夫妇及胡彩霞都属于赔偿权利人,都应该按照赔偿金所包含项目得到相应的赔偿金额的同时,积极与胡彩霞沟通,希望其明白张德辉夫妇失去儿子就已经失去了生活来源,如果再得不到这笔赔偿款,对于年迈的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的难处。胡彩霞则表示,丈夫出事后,她曾就丈夫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索赔,为此已经开支了5万余元,如果公婆要分割这笔赔偿款,必须要先扣减这笔费用,而且在此次事故中她也受了重伤,目前正在住院拆除钢板,经济困难,她无法按照公婆坚持的一次性返还应属于他们的赔偿金份额。 看到案件有了的转机,承办法官针对调解中胡彩霞提出的无法一次性返还公婆的赔偿金份额的问题,继续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从亲情角度出发进行调解,希望他们能考虑到昔日的亲情各自退让一步。最终,经过多次耐心疏导,说法诉情析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儿媳胡彩霞自愿分三次支付给张德辉夫妇应属他们的赔偿款份额共计7万余元。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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