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乐华方 申云)
2013年6月4日,彝良县人民法院牛街人民法庭公开审理了一件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59岁的牛街镇楠木村的老王膝下有一女王娇待字闺中,侄子王乙便将王娇介绍给熊某认识,王娇与熊某恋爱后不久便同居生活。按照当地的风俗,熊某应当带着王娇回“岳父”家送礼认亲摆酒席。但老王左顾右盼,不见“准女婿”熊某上家门。老王因此埋下心结,将怨恨归咎于王乙,认为若不是他将王娇介绍给了熊某,他就不会“白白”的送他人一个闺女,也就不会发生这种没有面子的事情。怒火中烧,气愤之下强行将王乙的耕牛一头、手机一部扣下,并与侄子王乙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并放出话,要求王乙去向熊家讨个说法,否则就不归还扣下的手机和耕牛。王乙到熊家传话了,但准女婿仍旧纹丝不动。
王乙无奈将叔叔起诉至法院,问清事情原委后,牛街法庭法官驱车30余公里,冒着烈日,走了10余分钟的山路,才赶到纠纷所在地楠木村。刚落座,庭长邓瑛便召集当地教师、村干部耐心细致的做老王思想工作,经过疏导,老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所有人员的见证下将耕牛和手机归还了王乙,双方握手言和。王乙握住法庭干警的手“真的感谢你们,帮我要回了我的东西,我三爷就是那个脾气,输不起妹妹离家的那口气,那个妹夫也是木老壳,把我整来担起,麻烦你们了”。老王也对王乙说“三娃咡,你妹妹的事情,我认为你牵线了,你就应该要负责,法官给我解释了法律,姑娘是我养的,不来看我,是我的责任,不关你的事情,手机和牛我都给你照管好的,你看看,我想你妹妹怕不会忘记这20来年的养育之恩,总有一天会来的吧”。见叔侄二人已经拾回亲情,法官悄悄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