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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批捕12人网络卖淫团伙 招嫖靠网站手机软件
作者:游春亮 邓幼珍 李洁   发布时间:2013-06-13 15:36:36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一个涉及多省市特大网络卖淫团伙的12名涉案人员。

    该团伙组织者刘某与犯罪嫌疑人蒲某系夫妻,其余大部分是老乡或男女朋友关系。2007年,刘、蒲二人开始有组织介绍卖淫并从中牟取暴利,刘某管理着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卖淫女。二人先后拉拢犯罪嫌疑人陈某等“皮条客”为其介绍嫖客。

    据了解,这些“皮条客”寻找客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在互联网上设置专门招嫖网页。2011年,陈某以1万余元的价格购买“情人岛”网站,发布招嫖信息,并在网站上留下所谓“网站管理员”通讯方式,由“管理员”杨某、袁某向男性客户提供介绍卖淫信息。双方确定嫖娼价格后,“管理员”便将嫖娼人员的需求、联系方式、地址反馈给陈某,陈某再反馈给嫖客所在城市的组织卖淫者,由他们组织卖淫女上门服务。因为生意红火,陈某又于2012年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叶子楣”网站。经查,通过“情人岛”、“叶子楣”网站进行的卖淫活动涉及北京、广州、杭州等多个省市。

    二是通过手机交友软件。蒲某等人先是利用QQ、微信、陌陌等手机交友软件中搜索“附近的人”功能“大海捞鱼”,待找到合适的男性对象后,就冒充女性并上传性感女孩的头像吸引对方,然后与对方谈好卖淫嫖娼价钱及地点等后,再将上述信息告知刘某,刘某安排手下的卖淫女上门提供服务。蒲某有时也会开车送卖淫女到嫖宿地点,并收取车费。

    该团伙收入严格按比例分配。凡是刘某安排的卖淫女在收得嫖资后,必须按照事先约定,将一半或三分之二通过银行转账汇入刘某的银行账户,刘某再按照一定比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联系嫖客的“皮条客”陈某等人,每人按分工不同收入不同。陈某每成功介绍一次,能从刘某等组织卖淫者处获得嫖资的40%。此外,刘某每月会定期向卖淫女收取3000元管理费。至被抓之日,刘某、蒲某非法牟利数百万元,陈某非法牟利上百万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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