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福建龙海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庭前会议工作新机制
作者:林志标 陈开欢   发布时间:2013-06-17 11:39:37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检察院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建议法院就黄某忠等13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一案召开庭前会议。

    据了解,为了规范庭前会议的试行,该院与法院就如何开展庭前会议工作达成初步共识:一是明确了建议适用庭前会议制度的案件范围和情形为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案件定性提出重大异议的、对证据收集合法性提出异议的、对案件的量刑情节存在重大分歧的及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二是明确庭前会议的内容为诉讼参与人的回避、证人出庭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三是明确庭前会议的效力。对于经过庭前会议议定的程序性事项,除有新证据和新情况外,庭审中一般不再次提出;对于议定的实体性事项,庭审中可适当简化审理。

    通过庭前会议,不仅解决了与审判有关的程序性问题,减少了庭审中各方因程序问题产生的不必要的对抗和冲突,为庭审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有利于及时有效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诉讼程序的拖延,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

    截止目前,该院已针对5起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与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