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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检察院启动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活动
作者:胡美玲 徐冰 贾伟   发布时间:2013-06-17 15:07:48


    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日前与该县工商局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拉开了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活动的帷幕。

    据了解,《实施意见》对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活动的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载体等做出详细规定。《意见》中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活动主体单位,承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力量加强对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开发任务;工商管理部门履行对社会广告宣传媒介的行政管理职能,推动廉政公益短片、公益广告等廉政文化作品在各类公共场所广告宣传媒介的展示和传播。

   《意见》规定公益宣传短片在该县电视台综合频道、街道户外LED电视屏、楼宇电视等载体每天循环播放4次以上。后期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拓宽载体渠道,充分利用报纸、期刊或户外广告橱窗对检察机关预防海报、平面公益广告进行展示,实现公益宣传全覆盖。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公益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双方建立了定期督导和定期通报制度,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活动,该院将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渗透力,积极营造崇尚廉洁、弘扬正气的社会氛围,为反腐倡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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