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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友”相见分外眼红 男子挥刀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6-17 16:15:56
本网讯(赵卫光 廖剑平)
数年前与牌友打牌发生冲突仍怀恨在心,数年后见到牌友怒气冲冠挥刀便砍。6月13日,安福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七生故意伤害他人一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刘七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刘七生与被害人刘海平因多年前打牌发生冲突而结怨,刘七生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2012年12月9日12时30分,在家中做篾匠活的刘七生听到刘海平与别人在自家老房子里吃饭,便拿着篾刀赶到老房子里,看见刘海平边叫其“滚出去”,边持刀向刘海平砍去。刘海平见状,顺手拿起一条凳子朝刘七生头部掷去,见刘七生头部出了血,便扔下凳子朝门外跑,刘七生则持篾刀在后面追。刘七生追上刘海平后,用篾刀在其背部砍了一刀。经鉴定,刘海平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另查明,庭审中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七生以伤害他人身体为目的,持刀将被害人砍致轻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七生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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