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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检察院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疏导机制显成效
作者:黄作颖 苏芳   发布时间:2013-06-18 14:21:10


    “我为我鲁莽的行为感到后悔,被关押期间,我无时无刻不想念我的老师、同学、我的校园。”小华回忆起曾经那个冲动时刻,悔恨地失声痛哭。日前,江西省余干县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吴学光和当地彩虹心理咨询室曹老师来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即将告别高墙的小华再次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消除阴影,重树生活信心。  

    小华原是一名初一学生。身为班长,他素来爱打抱不平,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他无意中得知本班同学被隔壁班小徐敲诈,立即跑去学校保卫科反映此事。受到严厉批评教育的小徐,不知悔改,四处打听是谁打的“小报告”,知道是真相后,多次扬言要报复小华。为以防万一,小华便随身携带水果刀防身。2012年5月17日早读课后,小徐走廊处撞见小华,凶巴巴质问告发一事,不甘示弱的小华抽刀刺中了对方,造成小徐重伤乙级,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为自己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刚开始被关押时,小华自认为替同学伸张正义,但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圄,一时很不理解,甚至自暴自弃。回访中,了解到小华的特殊情况后,办案检察官没有简单案结案了,而是启动了跟踪帮教和心理疏导计划。

    办案检察官及时与当地彩虹心理咨询机构联系,开始定期共同为小华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其放下心理包袱。期间,还专门举办了一场师生座谈会,小华的老师和同学们都来了,大家的殷殷寄语和声声祝福,使小华脸上渐渐有了久违的笑容,逐渐摆脱了害怕不被接纳的消沉心理。

    爱的关怀还在继续。当得知小华家庭一直比较困难,父母节衣缩食供他读书后,经征求小华及父母同意,该院还准备为出狱后的小华争取困难生补助金。“是检察官叔叔重新点燃了我的梦想,今后我一定改过自新,好好学习。”小华信心满满地说。

    据该院副检察长易小斌介绍,今年以来,余干县检察院主动对接修改后刑诉法,专门制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则》,首次尝试引入心理疏导机制,要求办案检察官参与国家心理咨询师课程培训,与当地心理咨询机构联合设立“心理咨询室”,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的青少年犯罪特点,有针对性给予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地消除他们的心理阴霾,助推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截至目前,在办案检察官的真情帮助下,已有四名初次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接受了心理疏导,重新树起他们对生活的期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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