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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获批成立
作者:郭宏鹏 黄辉 任超 发布时间:2013-06-18 14:49:59
近日,经江西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江西赣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正式成立,为正股级内设机构,核定正股级职数1名,人员编制由内部调剂。
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围绕“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要求,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收送案管理工作规定》、《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工作规定》、《案件查询与接待律师规定》、《案件质量评查规定》等制度,建立了8类案件管理登记表。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精心挑选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安排了3名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专职从事案管工作,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设备。自去年6月设立以来,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共统一受理、登记、分流审查批捕案件129件,审查起诉案件182件。组建了案件质量评查员队伍,采取自侦案件全面评查、不捕不诉案件重点评查、其他案件随机抽查相结合的评查方式,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进一步提高了检察业务管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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