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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调研组到昌江法院调研法官队伍建设
作者:麦兆堂 方磊 发布时间:2013-06-18 10:08:58
近日,海南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蔡建新就“如何在法官队伍建设中贯彻落实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调研课题到昌江法院进行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昌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大胜向省高院蔡建新主任简要汇报了昌江法院队伍建设情况,并重点就新时期贯彻落实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体现,谈了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实质内涵就是公平正义,其他的都是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延伸和注脚。新时期,意欲在法官队伍建设中贯彻落实好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就必须做到:一是应当强化法官对法律的情感与信仰相结合贯穿队伍建设的始终。加强对法律至上性、法治、与法的价值作用等深入认识,保持对法律高度的理性认同和情感投入,以“公平正义”作为自身的职业信仰。二是法官要秉持公正、无私、不阿的品质和精神,这是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法院的职能是输送公正和捍卫正义,公正是法院的本质要求和生命。“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法官须有公正的品质,无私的秉性,据法而不阿的精神,方能承担起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三是法官要有智慧与仁爱。司法公正的实现从来都离不开法官的智慧,面对纷繁复杂的纠纷案件,法官需要敏锐地洞察纠纷问题之关键,智慧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可以说是智慧成就了法官,法官与智慧同行促生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法律是科学,也更是人文的。新时期,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法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有智慧,而且要有仁爱,在仁爱之心的感召下,法官才能根据法治的精神去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彰显人文关怀,真正实现司法的价值。四是打造法官职业伦理。法官是职业化的,要学会自律、自治,做到“慎言”、“慎行”、“慎独”,尤其是“自治”,面对日益复杂的案件纠纷,法官必须做到“克己,正我”,生成并强化践行公平正义的内在力量。五是法官要有丰富的历练。世界是世俗的、丰富的、多样的,纠纷案件亦是如此,法官只有通过实践历练,才能更深入的了解体察民情、从人情世故上分辨是非,真心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六是不断地学习、再学习以提高相应的能力。“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学习”,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领悟法律精神和政策,遵循司法规律,总结审判经验,将争议的事实问题转为从法律角度观察,合理行法,慎行裁量权的司法能力。同时,熊院长强调新时期下,在法官队伍建设中贯彻落实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功在法外,现在正处于司法变革之际,缺少历史的传承,法官与行政官职业化分离低等因素,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贯彻运用对于法官队伍建设而言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仅仅依靠法律本身尚难万全,在法律之外尚需加大功夫。最后,蔡主任对昌江法院的队伍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熊院长所谈到的内容对于新时期下如何在法官队伍建设中贯彻落实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这一新课题研究具有启发性意义。 此外,省高院蔡建新主任在院长熊大胜的陪同下到乌烈法庭进行调研,同乌烈镇委书记、镇长等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对乌烈法庭的建设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宝贵的意见。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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