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犹检察院做好首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6-18 15:35:14
近日,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规范封存流程,成功对该院今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实行犯罪记录封存,使涉案未成年人赖某顺利回归社会。
该院在对赖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积极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程序,向公安机关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告知其对赖某适用犯罪记录封存,向本院案管办和档案室发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对该案的案件材料作封存处理。 该院在档案室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柜,指定由未检科内勤专门管理,将赖某的卷宗材料装订成册,封于柜中,加密保存,并加强对未检科及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强调查询主体、查询流程、审核流程、查询结果告知等封存记录查询需注意的事项,并将相关规定制度上墙。 同时,该院规定如有单位需查询,必须提出申请,说明查询的原因、理由,由案件承办人按照规定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查询主体、查询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层报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批准,特殊情况呈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同时向查询单位说明应履行的保密义务。 该院对赖某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后,该院没有简单的案结事了,而是与赖某及其父母进行谈心,了解其在记录封存后的思想动态,情绪起伏,施行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定期深入村委会,了解赖某的生活状况、表现情况,帮助他解决思想上、生活上的困难;与赖某的父母一起借助亲情的力量对其进行感化教育,赖某深受感动,真心地认罪、悔罪。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