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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检方创建快速办案机制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犯罪
作者:王开军 发布时间:2013-06-18 15:51:27
“真的没有想到,仅用了一周时间你们就把案子送到了法院,我还以为你们会拖上几个月呢。”刘某拿着起诉书流着眼泪对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道。原来,起诉书指控的是一起强奸幼女案。
据查,该案被害人系一名13岁的幼女。被告人严某通过QQ,找到谢某,看到谢某(化名)长得不错,便产生了与谢某发生性关系的念头,便将严某骗至了县城悦达宾馆,欲行奸计,遭到谢某激烈反抗。谢某借故拖延时间发短信向其母亲刘某求救。刘某得到消息后,飞速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严某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立即指定专人快审、快结、快诉,仅用了一周时间,就将案件起诉至法院。 据悉,这是该院在创建快速办案机制后,办理的第一个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该院为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制定了《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保护少年儿童权益实施办法》、《打击侵犯少年儿童犯罪快速办理程序》等文件,创建了快速办案机制。文件分一般规定、逮捕审查程序、起诉审查程序、出庭公诉、法律救助、健康通道、信息化协作等共7个方面计40余条具体规定。文件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速度为指导原则,简化逮捕审查报告,优化起诉审查报告,简略办案文书,加强法庭说理,注重对被害人的法律救助与人文关怀。在审查逮捕阶段,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对案件进行适当分流。对于案情简单,构成犯罪、证据扎实的,审查报告可以只列出证据名称和证明事项,从快批捕;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的,构成犯罪但证据还存在问题的案件,暂不予批准逮捕,向公安机关发出建议补充侦查意见书,随时跟踪案件进展,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充证据、及时报捕。同时,利用案件管理信息综合平台,将案件情况和审查报告分别通报、发送公诉部门,便于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省去不必要的工作,提高审查起诉的效率。在公诉阶段,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采取向公安机关发送《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移送案件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送达《快速审理刑事案件建议书》的方式,将办案期限由原来的1个月缩短至10天。 另外,对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专门的“绿色通道”, 由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负责办理,实行优先办理、优先讨论、优先汇报、优先起诉的四个优先原则,确保快速有力的打击该类犯罪,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对强奸、猥亵儿童、拐卖儿童、引诱幼女卖淫罪等涉及少年儿童的恶性犯罪案件,成立专门办案组,每个办案组由一名业务骨干和一名女干警组成,分工办案,协作完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证快速准确有效地完成办案任务。文件还针对儿童的身心特点,结合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实行人性化办案方式,加大对被害少年儿童及其家庭的法律援助和人文关怀,积极与学校、妇联等部门沟通联系,扩大救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构建维权网络。 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的重要讲话之后,该院将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依法从快打击该类犯罪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公诉、侦监、控申、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监所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严格贯彻讲话精神,从快批捕、从快起诉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对该类犯罪实行“零容忍”,绝对不允许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截止目前,该院已适用该机制办理了2件3人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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