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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县检察院创新管理方式推进社区矫正监督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6-18 16:07:15


    今年以来,江西上犹县检察院以监外执行检察为切入点,以法律监督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检察环节管理创新工作,有效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改变了由监所检察科孤军作战的模式,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监所科长为副组长,监所科干警、案管中心和公诉科干警为成员的社区矫正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社区矫正监督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监督不到位而导致脱管失控的情况,规定了追究责任办法,加强了干警的责任心。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监所科长、公诉科长对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汇报,分管检察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做指导,案管中心对需要建议公安机关对矫正对象进行治安处罚和提请收监的进行把关。

    同时,该院为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常态化,改变了原来一年两次联合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监外执行检察的工作模式,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官工作室挂牌办公,采用“一核对、二检查、三督促”工作法,确保监督常态化。即定期与社区矫正室核对矫正对象的数字,确保底数清,定期检查一次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三个环节的工作情况,确保情况明,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依法提出纠正违法和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及时完善矫正措施,确保矫正效果。

    此外,该院坚持立足职能积极参与、依法监督,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分析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措施,努力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共发现和纠正矫正对象脱管、漏管10人次,帮教组织不健全的3个,未及时公开解除矫正的1人次,均依法纠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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