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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资金安全"活动
作者:张宁 崔宏智   发布时间:2013-06-21 10:31:14


    日前,记者从天津检察院获悉,该院与中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向全市各级检察院、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国资系统直接监管单位共同签署并下发《关于在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保障资金安全”专项预防活动方案》,三方决定共同在全市国有企业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此举为保障天津市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遏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方案》从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该项活动做出具体部署。《方案》指出,以“预防职务犯罪 保障资金安全”为总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国有企业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着力解决发案行业、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遏制和转变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高发态势,保障国有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此项活动从今年6月启动,至2014年5月为时一年的时间,具体分为动员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巩固交流阶段和总结评估阶段。

    活动期间,市检察院成立专项预防工作组,对近年来全市国企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犯罪手段、方式、方法等主客观原因进行归纳分析,并将分析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反馈。同时,加强个案分析,对100起国企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并与市国资两委研究并会签关于在全市国有企业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文件,进一步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商业贿赂的遏制作用。各级检察机关与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共同作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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