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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娥:爱心与技艺同等珍贵
作者:王丽丽 发布时间:2013-06-21 14:22:31
编者按 检察官应当是美的。审查案件时的慎重,出庭公诉时的庄严,联系群众时的真诚,服务民生时的热情……在检察工作中的任何一个瞬间,都可以发现检察官的美。那么,谁是最美检察官?让我们一起来寻找。自21日日起,本报推出“寻找最美检察官”栏目,敬请关注。
她做的是一份改变人的工作。 办理了7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不仅对涉罪孩子耐心教育挽救,还精心创设工作机制,把司法人文关怀传递给更多的孩子。她的爱,蕴含着更新的理念、更多的智慧以及勇敢自觉的开创精神。她就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杨新娥。 爱是天性,是自然的付出 2006年初,杨新娥受命进入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组。那些站到她面前时一脸懵懂的孩子,一次次地冲击着她的心——— 一个高三女孩与闺蜜“决裂”时,偷了对方的银行卡,取走3000元,想让对方“着急着急”;一个大学男孩,想挣笔路费假期回家,将网上看到的倒卖车牌赚差价的办法付诸实践,竟不知道这是犯罪…… 按照法律规定,杨新娥教育失足的孩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找到孩子的监护人……最后尽可能对他们不羁押、不起诉。后来,那个女孩参加高考并成为一所重点大学的学生,那个男孩自愿赴四川支教,表现优异。 对杨新娥来说,不遗余力地帮教失足少年,是履行检察官的职责,也是源于女性对孩子天然的爱护、理解与宽容。 爱是博爱,是用机制爱更多的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新生事物,全国上下都在探索。不断吸收新知的杨新娥,逐渐了解了国际上的最新研究成果: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孩子和家长、同伴互动成长,在逐渐社会化的过程中,因为没有得到理解、没有人为他及时疏导问题而产生的。 她想,如果不了解涉罪少年的成长背景、犯罪原因,不仅法律处理方式可能缺乏依据,帮教也难以真正触及根本。 2009年,杨新娥接触到了司法社工。以一起大四学生涉嫌寻衅滋事案为试点,杨新娥让司法社工介入,与被取保候审后的大学生沟通。第一次沟通后,社工发现“大学生性格有点自闭,每天都叫外卖吃”。第二次会谈后,社工发现“他有一天去同学的公司送东西了”。第三次沟通后,社工更高兴了,“他居然重新走出来找工作了”。这个大学生的变化让杨新娥看到,在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时,社工的专业优势让他们可以把帮教做得入脑入心,能够与检察官形成工作合力。 经过几年的实践,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海淀模式逐步形成,主要承担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与一对一帮教的司法社工工作机制,在实践中得到规范化操作,并作为成熟经验沿用至今。 因为投入、思考、借鉴,杨新娥源自天性的爱,演变成一项项精准适用于涉罪少年的工作机制,这也让她的爱惠及更多的孩子。 爱是教育,是长久的坚持 在担任未检检察官的第三年,杨新娥的宝贝女儿出生了。亲身教子的经历,让她明白社会、家长对于孩子的成长应尽到坚持付出、长久教育的责任。她和搭档们开通了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处的微博,并在该院检察长王伟直接策划下,打造了“守护青春”网站,让司法人文关怀惠及更广泛的青少年。 杨新娥不断应邀到学校讲课。她告诉那些正在青春期的孩子,为什么和12岁女生偷尝禁果会被控告强奸。孩子们瞪大了眼睛回不过神来,让她更加意识到,孩子对法律常识欠课太多。 作为高学历、法科出身的检察官,杨新娥视,获得过“北京五四青年奖章”。成为未检领域的专家,是杨新娥的职业追求。与此同时她也把很多个人时间拿出来,将法律常识更多地普及给青少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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