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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用心对待每一项工作
作者:郭亚峰 胡宽阳 发布时间:2013-06-24 15:13:00
人物简介:李雅,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河南省襄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检委会委员。曾获得河南省检察机关“十优办案人”、许昌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许昌市检察机关“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先进个人”、许昌市“检察调研能手”、许昌市“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被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兴趣爱好:旅游、跳舞 采访印象:穿着时尚、得体,谈话亲切、开朗的李雅,“小女人”的韵味十足;但通过深入了解,便会深切体会到她那份对待工作的坚定执着,对待业务的精益求精。她说,她最享受工作带来的快乐。 “干什么事,要干就尽自己所能干好,克服那种‘不骑马、不骑牛,骑着毛驴走中游;不抢先、不冒尖,凑凑合合走中间’的思想。”这是上班伊始,父亲送给李雅的一句话。这句话一直陪伴她左右,激励她、鼓舞她,使她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都会投入自己全部的热情,尽力做到最好。也是这句话,使她收获了许多,体会到了工作带来的快乐。 2005年,会计专业出身的李雅高分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这之前,她在襄城县检察院公诉科担任内勤10年。在这10年里,她把烦杂、琐碎的内勤工作干得井井有条,受到本院和上级检察院的一致好评,由她创建的公诉内勤规范管理制度在全市推广。与此同时,她不放过任何学习法律和检察业务的机会,通过不懈的努力实现了由法律“门外汉”到合格办案人的转变。 就在李雅通过司法考试当年,由她办理的纪某挪用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许昌市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 2006年,李雅被襄城县检察院任命为侦监科副科长。科里人少,任务重,平时她担负着科室一半以上的办案任务,而每到司法考试前三个月,为给同事充足的时间备考,她更是加班加点主动承担更多工作,却没有出现一起超期羁押案件,也没有一起案件因为时间紧而放松了审查尺度。 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李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李雅审查卷宗材料发现,此案疑点较多:公安针对每个证人制作了多份询问笔录,每份笔录证实的案发情节都不一致,且没有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同时,她发现作案的是两个人,一个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另外一个是公安机关未提请批捕的张某,而案情显示,张某极可能是致伤被害人的主犯。 围绕这些疑点和已有证据,李雅制定出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并深入案发地引导公安人员调查取证,找到并固定了张某确系此案主犯的证据。最终,张某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成为襄城县检察院追捕的漏犯中,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人。 2008年4月,李雅通过竞聘,担任襄城县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因为编制改动,原有3人的科室只剩下她一个人。但即便是孤军作战,她仍然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在许昌市检察机关2009年度绩效考评中,她带领的研究室整体工作、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双获“全市第一”,并于2010年初被河南省检察院授予“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十佳组织单位”称号,成为许昌地区基层检察院中获此荣誉的第一家。 在研究室工作了3年后,2011年3月,李雅重返侦监岗位,并担任侦监科科长。这次回归让她变得更忙了。她办公室的灯总亮到很晚,因为白天仅是听取案件、提前介入、处理各项事务等就几乎占用了她所有时间,审阅卷宗、撰写材料等工作只有利用下班时间去做。 在李雅的带动下,科室干警们也是干劲十足,不仅保证了同期翻倍增长的案件顺利办理,也使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特别是2012年4月以来,侦监科只剩下包括李雅在内的两名办案人员,每月40余起案件的工作量,平均一人在一个工作日要办理一起案件。面对巨大的工作压力,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优化调配,带头加班,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当年,襄城县检察院侦监科整体成绩、单项工作及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全部位列全市侦监部门第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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