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琴) 婚姻不是儿戏,需要夫妻双方相互扶持、容忍和付出,相互珍惜缘分。丈夫嫌妻子长得太漂亮,怕招惹人,离婚后复婚又选择了离婚。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调结了一起妻未成年生子,夫却两度提出离婚的案件,双方和气分手。
余春凤于1985年出生。2001年,本该在学校读书的余春凤选择了外出打工,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已成年的洪飞,并确立恋爱关系。2002年,余春凤生育一男孩。由于余春凤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直至2009年,双方才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洪飞因听信朋友亲人等夸余春凤太漂亮、无法守住的言语而对余春凤严加监视,导致夫妻之间产生矛盾。2010年5月,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2012年5月,经亲友劝说,洪飞与余春凤复婚。然而,天不遂人愿,破镜不一定重圆。复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13年4月,洪飞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弋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庭经审理查明,洪飞与余春凤在各自不成熟的年龄恋爱生子,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吵。复婚后,双方并没有吸取之前婚姻生活的教训,仍然经常发生争吵,且余春凤对这场婚姻也表示无信心维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无维持必要。最终,在主审法官耐心地调解下,双方达成自愿离婚、儿子由原告洪飞抚养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