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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检察院加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法律监督
作者:韩岳晶 饶奕琛   发布时间:2013-06-25 11:42:42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共同维护县域食品安全的良好秩序,江西省广丰县检察院与其他部门共同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案件的打击力度。近日,该院对一起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经查,5月29日,广丰县吴村镇养猪户黄某死去一头母猪,死因不明,以四百元的价格卖给了徐某,徐某联系吴某、周某、王某等人赶到黄某的养猪场将母猪内脏掏出后将死猪运回毛村,经过处理在毛村镇、嵩峰乡等地销售。广丰县检察院在获知该案后,立即派出干警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提取重要证据、提供法律意见。目前,该院正在跟踪监督案件的进展情况,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逮捕工作。

    据了解,今年初,该院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形成了对食品安全案件的打击合力,出台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法律监督意见。要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民生、食品安全问题,梳理排摸线索,做到逐案登记跟踪,及时掌握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强化法律监督;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加以解决,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加强内部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对发现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对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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