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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设基金奖励举报有功者
作者:郭宏鹏 黄辉 刘健   发布时间:2013-06-25 13:52:13


    记者6月24日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保护举报人工作,对举报线索的受理、分流、初查、移送、反馈、奖励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江西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燕晓华介绍,江西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一系列举报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赣州、宜春、抚州等地还出台了保护举报人工作制度,对举报方式、举报线索的受理和审批、举报材料传阅、举报线索的分流移送等实行严格保密管理。目前,江西各级检察院均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据悉,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江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18件243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亿余元。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982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0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00人(厅级干部6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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