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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安县检察院强化侦查监督职能防止冤假错案
作者:王海宝   发布时间:2013-06-25 15:16:07


    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保障人权,今年以来,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检察院加强侦查监督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该院审查逮捕案件无错案。

    据了解,为提高重大疑难案件的逮捕效率与质量,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侦查之前必须通知该院侦查监督部门派员临场监督,引导、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如今年4月份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该院得知消息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监督,了解案情,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截止2013年1-6月份,该院共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3次,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

    同时,该院将讯问犯罪嫌疑人作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关键环节 ,要求承办人事先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并制作审讯提纲,明确必问事项和疑问事项。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重点审查侦查程序的合法性,如是否逼供等;对仅有口供的案件,重点审查口供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口供与其他证据能否互相佐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无口供的案件,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辩解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现有证据是否可以形成完整证据链,并抓住辩解与证据间的矛盾点,寻找突破口;对翻供的案件,重点审查翻供的原因和理由、辩解的合理性、真实性以及有无刑讯逼供等情况。

    此外,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捕后一对一的跟踪机制,实行“谁承办、谁跟踪”原则。该院承办人与公安机关主办人建立一对一联系,始终交换案件信息,发现问题,弥补问题。如近日该院向公安机关了解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徐某的状况,发现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私自外出并在公诉部门多次通知其做笔录后拒绝配合,该院侦查监督部门遂对徐某进行追捕,保障了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据悉,截至2013年1-6月份,该院共受理逮捕案件69件92人,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63件86人,不予批准逮捕6人6人,无一错案。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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