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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以1400元将一患精神病妇女卖给光棍为妻
发布时间:2013-06-25 09:43:32
本网讯(黄敏 黄倩) 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大妈级的妇女竟然成为拐卖及购买的对象,这桩匪夷所思的案件发生在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乡一非常偏僻、贫困的山村。村民韦昌汉将弟弟收留的一个女精神病人以1490元的价格卖给了49岁的男子韦元恒。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韦昌汉、韦元恒二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九个月。 本案拐卖妇女的被告人韦昌汉,今年59岁,他想不到自己为了区区一千多元,晚年要在牢里呆上5年;而收买被拐买的妇女的被告人韦元恒也为此付出代价,被告人韦元恒今年49岁,是个文盲,家境极为贫寒,49岁了还是光棍一条,他想不到自己花钱购买老婆,仅仅当了一个多月时间的“新郎”,就从“洞房”进了班房。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28日中午12时许,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乡村民韦昌权(即被告人韦昌汉的弟弟,52岁了也未能娶妻)见一无名氏妇女(该妇女系精神病人,具体身份情况不详)一路流浪经过其家门前,便请无名氏妇女到家中吃饭,并留宿该妇女于家中。过了两三天,韦昌权觉得该无名氏妇女饭量特别大,且生活不能自理,自己负担不起,便向其哥哥即被告人韦昌汉透露将该无名氏妇女送走的打算,被告人韦昌汉不甘心白白就这样送走该妇女,萌生将该无名氏妇女出卖以获利的想法,于是着手联系买主。 2012年7月31日,被告人韦昌汉路过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三联村探望一个相熟的村民,在聊天中韦昌汉提到其弟韦昌权想送走之前收留的无名氏妇女,此时被告人韦元恒恰巧路过,听到后也过来聊天,该村民对韦元恒说:“元恒啊,反正你现在也没有老婆,不如你去看看,合适的话你要她回来做老婆。”,在该村民的建议下,韦元恒不由得动心了,欲收留该无名氏妇女为妻。于是与韦昌汉来到韦昌权家,看了无名氏妇女后觉得满意,便与韦昌汉商谈交易价钱。 2012年8月2日,韦元恒与韦昌汉以1490元成交后,韦元恒将该无名氏妇女领到自己的家中共同生活,直至案发。 案发后,2012年9月28日,被告人韦昌汉、韦元恒双双被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该无名氏妇女也被送到当地福利院安置。 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告人韦昌汉所获的赃款人民币149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3年5月22日,都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法庭上,被告人韦昌汉、韦元恒均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昌汉以出卖为目的,被告人韦元恒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予以收买,两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我国刑律,分别构成拐卖妇女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被告人韦昌汉和被告人韦元恒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亦自愿认罪,依法对被告人韦昌汉和韦元恒予以从轻处罚。 2013年5月31日,都安县人民法院为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等的规定,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韦昌汉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被告人韦元恒犯收买被拐买的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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