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黑河检察院出台《办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作者:凌壮志 张庆军   发布时间:2013-06-26 13:57:06


    黑龙江省黑河市检察院为贯彻新刑诉法,在征求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意见后,制定了《羁押必要性评估办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充分体现了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护,审查起诉阶段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既能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近期,黑河市检察院制定了《羁押必要性评估办法》,从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审查条件、审查方法、配套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院办理的王某故意伤害一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家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诉部门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有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愿望,并且王某的母亲病危,于是在征求被害方意见后,组织王某的家属与被害方座谈沟通,通过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为王某出具了谅解书。随后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程序,对王某在居住地的一贯表现,家庭情况、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经评估后认为:王某平时表现良好,犯罪系因偶发事件引起,家庭生活困难,认罪态度好,并已经取得被害方谅解,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再有社会危害性。根据评估结果,在征求公安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给王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该院通过强化对羁押措施的监督,防止了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羁押,实现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平衡,适用该办法已成功办理了四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