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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债务久拖不还 古稀老人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3-06-26 09:11:28


    本网讯(李夏 黄醒勋)  三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却因为十多年前的一笔借款引发纷争,对簿公堂。6月24日,藤县法院太平法庭的法官倾心调解,让三位老人最后握手言和,债务当庭履行完毕。    

    原告陈奉基,现年70岁,被告黄柱文与被告张永英(两人均年近7旬)是夫妻关系,三人均系藤县人。2002年2月初,两被告因做废品收购生意需资金周转而向原告借现金14000元,当时双方约定被告每月给付利息210元。然而,被告拿到借款后,高高兴兴地做起了生意,却将还债的事抛到脑后,并没有按时给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在原告的多次追讨下,被告就将别人欠其款项的借条交给原告,由原告代他收款以抵消两被告欠原告的债务。十多年过去,原告经过多年的奔波、追讨才收到别人所欠被告的2810元款项,两被告至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9140元。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要欠款无果后,遂将两被告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偿还尚欠的借款本金9140元及利息。

    法庭立案受理本案后,考虑到两被告年事已高,而且借款时间较长,未能及时偿还借款可能是另有苦衷。于是,法庭便多次上门了解被告的生活、经济收入情况。经与被告交谈后,办案法官了解到两被告的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其所居住的房子也已经变卖用来偿还银行的欠款,目前偿还原告的这笔债务对两位年老的被告来说确实存在很大困难。但另一方面,原告的合法权益也需要维护,这时如果通过做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的矛盾,效果会更好一些。出此考虑,法官遂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首先耐心做两被告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引导其换位思考,使两被告意识到其欠款逾期近十年之久迟迟不还的过错和欠债还钱的道理。但两被告同时也向法官道出了其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困境,并表示如果原告同意将债务减至2000元,他们可以当庭还给原告。见此情景,主办法官趁热打铁,转而耐心做原告陈奉基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明被告无力清偿债务的现状与面临的困难,争取让原告对被告给予谅解和同情。看到被告虽有付款的意愿但履行能力有限的困境,原告陈奉基最后自愿作出让步,同意了被告提出的由被告一次性支付2000元即了结多年所欠债务的方案。原告作出让步后,两被告也立即筹措资金,当庭履行了支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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