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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察机关实现案管机构全覆盖
作者:刘德华 吴远明 黄莉 何平蓉 发布时间:2013-06-26 15:40:56
6月26日,四川省海拔最高、面积最大、位置最边远的甘孜州石渠县检察院获当地编委批复成立案管机构。至此,四川省三级检察机关共208个检察院全部获编委正式批复成立案管机构,实现了案管机构全覆盖。其中,剑阁县检察院案管办,被明确为副科级。 自2012年开展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构建设,及时下发《关于积极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机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该省检察院邓川检察长亲自出面协调机构建设问题,并多次在全省性会议上要求各地尽快建立案件管理机构。 2012年以来,该省先后3次召开全省性案件管理工作会议, 5次对全省案件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全覆盖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作出要求和部署。全省各级检察院迅速行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加强案件管理机构建设,该省22个市分州院的案管机构在去年9月底前已全部获批成立。 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案管工作会召开后,尚未获批成立案管机构的11个基层检察院在省、市两级检察院的督促、指导下,继续加大协调力度。特别是甘孜、阿坝、凉山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共辖48个基层检察院,地域广阔、经济条件差,基层院数量众多且分散、人员编制较少,检察工作开展存在较大困难。但3个州检察院克服诸多困难,终在较短时间内全部经编委批准成立案管机构。 而案管工作步伐较快的川北地区,市、县两级检察院已于2012年9月相继开展工作。地处剑门山区的剑阁县院是众多四川检察案管工作的缩影,他们在认真履行案管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以信息化为依托结合手工操作,开展法律文书制作评比、案件质量评查、风险预警、统计分析等有声有色的案管工作。在四川无论是边远的民族地区还是蜀中盆地边陲,各级检察机关都以案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抓手,对推动全省案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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