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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男在家中用钝器杀死外公被强制医疗
发布时间:2013-06-27 14:27:50


    本网讯(刘九龙)  6月2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对一精神分裂症男子在家中用钝器杀死外公案作出对被申请人邓杰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7日凌晨,被申请人邓杰在其外公谷春华家中将谷春华杀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谷春华系他人用钝器致两眼球缺失、舌尖缺失,用锐器致颈部右侧裂创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经江西省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邓杰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丧失辨认及控制能力,无责任能力。

    另查明,被申请人邓杰的父亲邓仙华于2005年去世,其母谷梅香也患有精神病,现正在丰城市康复医院接受治疗,无监护能力,也无法出庭参与诉讼。被申请人邓杰无人监护,其家庭不具备监护条件,而目前被申请人邓杰仍在接受精神药物治疗,精神状况不稳,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一审法院认为,被申请人邓杰患有精神分裂症,在丧失辨认及控制能力的情况下杀人且其家庭现没有监护条件,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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