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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防止冤假错案
作者:张筱梅 发布时间:2013-06-28 10:00:26
为认真落实全疆检察机关防止办理冤家错案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 新疆阜康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以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格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主动的、经常的、良性的自我纠错机制。 为案件评查活动不走过场,该院成立以检察长袁向东为组长,党组书记刘智勇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二人一组,组成六个评查小组,采取先由评查人进行个人审查,再由小组集体商定拿出评查结论意见并呈报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开展工作。整个评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工作文书、案卷装订等五个方面查找问题,逐案逐卷审查,通过评查小组详细阅卷、翻阅资料、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询问承办人员、评查组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判。 经检查,近3年来,该院办理的300多起案件所办理的虽然未发现冤假错案,但其中60起案件存在一定瑕疵。针对存在的瑕疵,该院要求办案人员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办案的程序意识,不断提升自身办案的水平和能力,并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研究分析评查小组的反馈意见,根据具体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二是要狠抓案件质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在以后的案件中出现。三是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多用脑、多请教、多动手”,确保办案程序的规范与严谨。四是科长要高度负责,加强科室管理,做到会管、善管、严管,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严格杜绝错案发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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