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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忻城县检察院业务竞赛"考"验检察官
作者:黄启平 发布时间:2013-06-28 14:21:05
对教唆犯如何处罚?过失犯罪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自首与坦白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类似的问题出现在6月27日举行的广西来宾市检察机关第三届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试卷中。当日上午8时,在该市忻城县检察院分考场,来自该院侦查监督部门的全部4名检察人员在纪检组长和政工科负责人的监考下,参加了此次考试。 根据参加考试的检察官反映,此次试题基本涵盖了侦查监督部门日常业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等基本法律或法律解释。试题的形式包括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等,既考察检察人员的法学知识功底,又检验他们对具体法律问题的应用能力。 考试中,参加考试的检察人员均按要求统一着装参加考试,所有试题全部由考生独立作答并将送至该市检察院统一评卷。有参加考试的检察官坦言,此次业务竞赛对他们来说,确实是一次不小的“考”验。 据该市检察院的通知精神,此次竞赛结果将作为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依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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