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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作者:王莉莉   发布时间:2013-06-28 13:53:45


    司法统计,是对审判工作中与案件审理有关的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并分析,以此来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判断审判工作形势,揭示审判工作规律,最终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的事实依据和数据支撑。它是囊括数据统计、综合分析等多项任务在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在法院工作和案件审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没有充分发挥出其本身的重要作用,其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当前司法统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领导重视度不够,干警积极性不高

    司法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管理工作,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在一些法院干警以及领导眼中,司法统计工作只是法院工作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干不出业绩,抓不出成就,因此往往忽视其重要性。业务庭只重视审判业务工作轻视司法统计工作。认为工作是干出来的,不是统计出来的,只要把审判质量和效率抓上去了,司法统计即便不十分精确也无关大局。由于对司法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使这项工作的开展产生被动,造成司法统计员开展工作困难大。一些司法统计人员,也往往因为工作得不到院里同志的正确认识而自暴自弃,在工作中敷衍了事而致使漏洞百出。

    2、司法统计人员身兼数职,统计队伍不稳定

    由于认识问题,司法统计人员的工作在基层法院大多得不到充分的认可与支持,使得司法统计工作举步维艰。各个庭室兼职进行法综表报送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从而导致了司法统计队伍的不稳定,人员的频繁流动,使得司法统计工作失去了连贯性,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往往形成“换一人错一片”的局面。

    3、缺乏激励机制保障制度。

    在当前的考核机制中,只有对司法统计工作进行惩罚的措施和要求,并没有对司法统计工作进行奖励的规定,这严重影响了司法统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工作的积极性也大打折扣。司法统计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这项工作比较枯燥,而且时限性要求强,它不是简单的数据加减,而是一项精密、细致的工作,做好统计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人,只有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吃苦耐劳和默默无私奉献精神的人才能胜任,好高骛远、华而不实的人是无法从事这项工作的。有些人对统计人员工作有认识偏差,统计人员得不到理解易产生消极心理,认为干多也不能出成绩得不到认可,加上没有行之有效的长效激励机制,有些统计员只是应付了事,工作没有积极性,造成工作效率和质量低下,影响司法统计工作的整体发展。 因此我们也应该给予司法统计人员相应的回报,对那些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优秀司法统计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让他们找到自身的价值。

    4、司法统计分析调研成果转化不足。

    司法统计分析是司法统计工作的一个重点,而目前,我院专题分析和调研工作还存在一些弱项和不足。对统计信息的研究、分析、深加工、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等方面十分薄弱。有些部门对调研重视不够,不能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促进审判等业务工作,而有限的专题分析也仅仅成为数字的对比,不能结合体案件及审判信息产生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二、司法统计工作既要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也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各级法院领导和干警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认为做好基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领导对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视 。领导重视、人人关注是搞好法院统计工作的关健。 (1)司法统计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搞好司法统计,法院领导除应经常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外,还应制定相应的管理约束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为确保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在向上级法院上报数据时,相关院领导应当审核后签字确认,并加盖院印后方能上报,以此确保司法统计数据的权威性。(2)确实提高司法统计在法院考核工作中的比重,司法统计在法院考核工作中的比重低,会引起人们的普遍不重视,这项工作开展的好坏,对法院全局工作及对各基层院年终名次排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应加强重视。

    2、建立督促考评及激励机制的建立。一是将统计工作纳入各庭室及统计人员的工作考评中,将统计质量、报送时间、统计分析的撰写及其他统计工作完成情况等作为考评项目各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评范围,下达达标指数,以百分制方法予以考评。年终进行考评打分,从中评选全市法院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激励先进、监促后者。二是坚持司法统计工作季度通报制,每季度将报表报送的时间、差错情况和完成统计分析的情况进行通报,校对差错情况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三是关心司法统计人员的成长与进步。对那些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优秀司法统计人员在晋升晋级、评先评优方面应加强提高待遇。通过督促考评及激励机制的建立,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增强,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一要加强司法统计知识的学习,掌握统计工作的内在规律,认真分析统计数据,积极主动提供统计信息;二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保证上报数据质量,为本院的审判管理和上级法院决策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总之,司法统计工作是法院非常重要的一项日常工作,能为各级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法院档案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所以,应更好地推进司法统计工作的各项硬件和软件建设,提高司法统计人员综合素质,以提升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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