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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院改进审判作风提升审判效率
作者:葛子龙 发布时间:2013-07-01 09:43:33
为了强化队伍建设,更好地转变司法作风以提高工作效能,海南省乐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二十项规定”,四项举措切实转变审判作风,提升审判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完善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积极倾听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完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切实方便当事人及时有效查询相关案件信息。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等窗口建设,坚决杜绝“冷横硬推”不良作风。加大巡回法庭力度,多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到纠纷发生地开展调查研究,巡回审判,进行法制宣传,积极依靠群众,努力化解矛盾。 积极落实阳光司法工作,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依法公布相关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领导大接访包案下访制度,健全法院开放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做好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完善诉前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建立作风建设专项督察制度,对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督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对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及时整改。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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