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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寻乌检察院创新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7-01 14:57:33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检察院创新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理念,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建立未检环节新诉讼法对接机制,有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据统计,该院今年1-6月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5件5人,不捕1件1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 未出现1例再犯罪现象,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诉讼法关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规定案件承办人对教唆、诱骗、拐卖、残害在校中学生的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注意详细了解办案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诱供、有无超期羁押情况,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启动快速处理机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同时,该院结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个人情况、人身危险性、再犯罪可能性,对能修复社会关系且双方达成和解的,认真审查后依法及时做出不批捕决定,结合未成年犯罪涉嫌人的犯罪性质、情节、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情况,充分运用量刑建议权,认真审查有无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侦查、审判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

    此外,该院积极将帮教意识贯穿在未成年人案件始终,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先进行思想交流,再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促使其真正懂法、真心服法,尽量不提请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出庭作证,充分保障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全面剖析导致该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社会原因,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危害性进行深刻反思,家长及社会有关部门吸取经验教训,对不起诉、缓刑、审判机关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还进行帮教,与其家长及所在社区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跟踪回访、家访,敦促未成年人的家长、监护人配合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正、挽救工作,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据了解,该院还以“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依托检校共建平台,深入重点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今年初选派5位青年女干警分别担任县直5个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通过举办模拟法庭、宣传典型案例等形式,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彰显“人文关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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