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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检察院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作者:谭超   发布时间:2013-07-02 13:53:45


    “如果没有你们的法制宣传,我真不知道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样的法律。听了你们的法制宣传后,我会定期会河南老家看望父母,不会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南康家具产业基地打工的河南籍小伙小黄对江西省南康市检察院的法制宣传干警如是说。

   7月1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针对南康市家具产业基地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在打工,且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途径较为匮乏的实际,为了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顺利实施,近日该院抽调干警组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制宣传对深入南康市家具产业基地开展法制宣传。

    为了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干警们从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等方面入手,深入分析了老年人在实际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并结合“精神赡养第一案”——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及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的实际案例,提出“常回家看看”的宣传口号。干警们还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编制成宣传单页,散发给南康市家具产业基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及街上行人。

    宣传现场,该院法制宣传干警共发放宣传单页1000余份,南康市家具产业基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及街上行人积极参与,认真咨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问题,法制宣传取得了积极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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