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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检察院300份问卷调查征询群众意见
作者:敖秀英 史长青   发布时间:2013-07-02 15:01:39


    “您对检察院的工作职能了解吗?”“您对检察院的工作满意吗?”7月1日,在喜迎中国共产党92岁生日之际,辽宁省抚顺县检察院组织全院40名干警分别深入到该县上马乡、汤图乡和嘉禾乡部分村委会、县域企业及农村集市贸易等场所,集中挂图宣传检察工作成果展20余幅,面对面向群众发送“检察工作问卷调查”3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发送检察工作宣传单500余份,此举深受所到乡镇群众和企业员工的称赞。

    农民张万福老人手拿宣传单问检察官:“我儿子2009年3月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已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服刑期间,又查处了我儿子2005年的时候还同别人一起偷过人家的狗,被发现后又把前来追赶的车辆别入路沟后逃跑。法院审理后说是抢劫,最后又判了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后来又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7000元。我越想越懵,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女检察官金姗耐心地向他做了解释:“这是一起服刑罪犯因漏罪又被追诉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在服刑期间发现有漏罪的,应依法实施数罪并罚。”听后,老人点点头,嘴里连连说着:“数罪并罚,数罪并罚,这回我就知道了。”随后在问卷上填上了自己对检察院的评价意见。

    据悉,该次问卷调查活动将于7月末结束。意见的反馈方式可以是信函,也可以是电话回复,或直接将意见表送到检察院。此项工作具体由院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负责,对于收回的“意见”,将由专人进行归类梳理,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一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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