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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崇仁县检察院念好四字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作者:陈虹浩   发布时间:2013-07-03 14:39:07


    近年来,江西省崇仁县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发展观为统领,自觉将检察工作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合拍共振,紧紧围绕和倾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创新服务载体,念好转、立、防、架”四字经,多措并举,为企业发展提供平等、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抓好工作的落实。 较好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转”机制,细化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各项职能服务,通过对全县县属企业定位归类,对科室归口定责,分类划区,构架立体网络,把服务工作充分体现到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同时,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在该院的外网网站主页上设置服务企业专栏,并建立与上网企业的链接,设置涉企信访专用信箱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立”规范,维护合法权益。通过实行对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备案制度,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三乱”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求执法策略和方法,对行政执法部门涉及企业的重大执法活动实施同步预防,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发现有违法征收的,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从根本上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防”风险,净化投资环境。实行涉企案件全程跟踪监督制度,解决企业周边环境问题。对涉企刑事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快速办理,全程监督,对有关诉讼权益和案件审理期限实行双告知制度,及时通报案件办理进程,主动接受企业监督,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实行对企业投诉举报快速反应办理制度,解决企业告状难的问题。对涉企信访案件,做到专人接待受理,专人负责办理、专人督导检查、设立专门档案、进行专门答复、反馈等。

   “架”桥梁,提升发展效能。针对企业改制和国有土地出让等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通过发检察建议,督促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对办理的贪污、受贿、侵权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以及涉及案件中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的,帮助企业搞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支持企业起诉,追回涉案赃款赃物。同时,加强与企业之间联系,坚持送法进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开办法律讲座,增强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引导企业有序健康发展。对涉及企业的类型化案件开展调查研究,并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诸如健全治理结构、完善民主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等,向涉案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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