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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依法严惩暴力恐怖分子 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发布时间:2013-07-04 09:13:11


    本网讯(高宣)  连日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院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央领导批示、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干警纷纷对近日发生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谴责,表示要认真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以实际行动维护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表示:我们与暴力恐怖主义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各族干警要旗帜鲜明地站在反对民族分裂活动的最前沿,时刻擦亮眼睛、站稳立场,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要毫不动摇地依法依法重判,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新疆发展继续创造良好环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说:暴徒极其残忍的暴行,是典型的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类道义的暴力恐怖犯罪。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国家法律决不会容忍恐怖分子的暴行,必须坚决打击、严厉制裁,否则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伤害。无论是谁,只要是触犯了法律,只要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只要是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要坚决依法严惩。不管暴力恐怖分子分裂中国的图谋多么猖狂,都动摇不了我们维护祖国统一的决心。新疆是中国的新疆,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然是中国大家庭的一部分。各级法院干警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倍加维护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倍加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艾尼瓦尔•阿不都热依木表示:暴徒滥杀无辜、手段凶残,丧心病狂、灭绝人性,这是在“三股势力”组织直接煽动、策划下实施的有组织、有预谋的严重暴力恐怖犯罪事件,是“三股势力”反动凶残本性的体现。我们各族法官要切实做到认识清醒,立场坚定,行动坚决,以实际行动履行法官的职责,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坚决与“三股势力”作不懈的斗争。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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