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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肇事致人死 跪求谅解照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05 11:11:13


    本网讯(覃警虑)  6月26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庭审中,被告人黄东宾声泪俱下并跪求死者家属请求谅解,随后,法院当庭宣判黄东宾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10月9日20时许多,被告人黄东宾喝了8两高度酒后仍然驾驶的一辆重型大货车从宜州开往环江县城,当车行至环江猫皮领路段时,被告人黄东宾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并在超车时碰撞到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由被害人农某驾驶的一辆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农某受伤,经送环江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环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黄东宾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死者农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发后,环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测出被告人黄东宾属于酒后开车,并当场将黄东宾的车辆进行扣押,后在环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的主持调解下,被告人黄东宾与死者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已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庭审中,被告人黄东宾对上述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东宾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在行驶中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东宾案发后主动报案,并主动赔偿贼头贼脑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是自首。被告人黄东宾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主动跪求死者家属请求谅解,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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