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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彰显"人文关怀"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7-05 14:56:13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未检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有力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据统计,该院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6件6人,回访未成年被害人10人次,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帮教工作11人次,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经济救助6000元,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规定案件承办人对涉及未成年被害人隐私的案件,从审查案卷、调查取证至出庭公诉每一个环节应当严格保密,注意询问时间、场所、次数、环境每一个细节,有效防止因办案造成不必要的信息传播导致未成年被害人隐私公开。同时,要求案件承办人应当将对未成年被害人救助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细节,认真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思想状态、诉讼请求,主动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获得赔偿,积极链接律师事务所协商实行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机制,对于遭受性侵害、人身伤害或者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未成年被害人,在检察环节积极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彰显“人文关怀”。 此外,该院还注重发挥检察预防作用,要求案件承办人结合未成年人被害案件特征、发案原因,及时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创新方式深入学校、社区就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保护、远离犯罪侵害开展法制宣传,切实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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