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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完善机制保障出所人员合法权益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7-09 14:21:16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监所检察工作理念,建立新诉讼法对接机制, 全力维护出所人员合法财产权和诉讼权利,助力和谐社会建设。

    该县检察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修改后诉讼法关于监所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规定监所检察人员必须对出所人员账目进行检察,仔细查看出所人员被羁押期间交款情况和消费记录,督促看守所将剩余钱款及时退还出所人或其家属。同时,要求监所检察人员应当对出所人员被扣押的非涉案款物返还情况进行监督,当在押人出所时,及时督促看守所或办案机关将其被扣押的非涉案款物予以返还,并对人民法院判决的刑期是否有误进行审查,主要检察羁押期是否正确折抵了刑期,特别是对外地抓获后押送本地羁押的,其在外地的羁押时间和路途押解时间是否折抵了刑期,提升执法公信度。

    据悉,寻乌检察院今年上半年为出所人员监督余款退还3万元多元,督促办案机关返还非涉案款物2万余元,发现刑期计算错误1件1人错算刑期3天,后建议人民法院及时予以纠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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