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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买名牌手机 两月不到被抢
发布时间:2013-07-09 08:48:00


    本网讯(易义东 陈凤)  女孩为赶时髦,花5000多元购买一款新上市不久的高档手机,谁想使用还不到三个月,就被人抢走。事后劫匪交代,正是因为感觉被害人手机高档,所以临时起意出手抢夺。6月27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后,一审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易勇初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3月5日下午17时许,被告人易勇初在宜春城南电影院前公交站台候车时,见同在此等候公交车的被害人刘运莲在玩其三星N7100手机(系2013年1月购买)。易永初感觉该手机很高档,应该价值不菲,便慢慢靠近被害人刘运莲,趁其不备突然将手机夺走,随后从城南电影院旁的小巷逃离现场。后被告人在宜春城区加贝超市门口前将该手机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收旧手机的男子,所得赃款挥霍一空。经宜春市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夺的三星N7100手机价值4939元。

    2013年3月13日下午,宜春市公安局民警在东风大街巡逻时见被告人易勇初形迹可疑,便上前盘问,被告人易勇初当即承认其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勇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价值493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易勇初被民警盘问时主动交待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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