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晓丽) 杀人后谎称自己把人打得不轻,求亲戚来帮助,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杀人犯和糊涂的亲戚都要面临刑罚。近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窝藏案,依法判决王会英,王瑞英管制两年。
2012年4月16日,王军英(已判刑)将受害人李雨梦约至宾馆房间。后二人因故发生争执,王军英掐住李雨梦脖子将其杀死,后逃至内黄县,先后与被告人王会英(王军英之兄)、王瑞英(王军英之姐)联系并相见,并谎称“自已与人打架了,把人打得不轻,住院了,得躲一段时间”。在明知王军英是犯罪人的情况下,王会英将自己的身份证及1000元现金提供给王军英,并联系车辆帮助其逃匿;王瑞英为其联系逃匿地点,将自己内存600元现金的银行卡提供给王军英。2012年4月20日,公安机关在甘肃省兰州市将王军英抓获。2013年1月,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王军英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2012年5月,王会英、王瑞英到南乐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会英、王瑞英明知王军英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钱物,帮助其逃匿,二人的行为均构成窝藏罪,且属共同犯罪。二被告人虽能自动投案,但归案后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属自首。鉴于二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对其均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