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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女婿多次盗取女友母亲存折取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7-09 14:53:03
本网讯(徐双桂 周伟丽) 包内存折上的10.2万元存款不翼而飞,陈丽跑到公安机关报案,结果调出信用社的取款视频一看,取款人竟是自己的男友。2013年4月18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发生犯盗窃罪和诈骗罪,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12年9月22日,被告人有一个赌场的朋友叫被告人拿钱去做庄,尔后被告找人给其编发假信息发至手机上,谎称其广丰爆竹厂爆炸出事,急需用钱,骗得其女友陈丽3万元,用于赌博挥霍。 2012年9月23日上午,被告人在女友陈丽家从陈丽挎包内盗走户名为陈丽母亲的未设密码的农村信用社存折一本,当即到信用社冒充陈丽母亲的名字取走现金人民币4万元,后将该存折放回失主包内。同年9月24日、9月25日上午,被告人采取同样方式从该存折盗取现金人民币4万元、2.2万元,三次共盗得人民币10.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与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不符,不予采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适当增加刑罚量;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盗窃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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