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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难忘的调解
作者:沈玮   发布时间:2013-07-09 10:58:31


    “如果今天她不把娃儿给我带到这里来,老子要杀死她……”离开庭时间还有三十多分钟,我在办公室就听到法庭门外传来了一个男人愤怒的骂声。今天要开庭审理的是一件离婚案件,听到庭外的骂声,我不得不再次打开案件卷宗,仔细审查该案的相关证据,梳理案件事实,寻找争议焦点。

    在庭外骂人的男人李某,是本案被告,现居住在镇龙镇在街。其妻陈某,也就是本案原告,一直在福建省务工。原、被告原本也是一对幸福的夫妻,育有一个儿子。十年前,只因被告不务正业,经常赌博,致家中负债累累。原告带着儿子,在家中艰难度日,有时对被告好言相劝,换来的不是暴打,就是不准吃饭。

    又是一个黑暗的日子,被告在外赌博输了钱,心情烦躁,回家看原告不顺眼,抓起就打,原告反抗,被告就把所有的怨恨和不满全部发泄到原告身上,硬要把原告往石岩中拖,称要打死她甩到石岩中去。后在邻居的解救下,原告躲过一劫。此后,倍感绝望的原告,悄悄带着刚满6岁的儿子离家出走了。从此音信全无。

    再说被告李某,连续几天没看到妻儿,四处寻找,终无音信。此时,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为了等待妻儿的归来,他痛下决心,远离赌博,振兴家业。此后,开始学砖瓦工,给人建房,一年过去了,仍无妻儿的任何消息。为了能从外出务工的人员中打听妻儿的下落,被告积钱买了一辆摩托车,在镇龙街上经营起摩的生意。从此,一人起早贪黑,省吃俭用,几年过后,也就在镇龙在街买了两间房,固定居住在镇龙街上。一年又一年,李某从未放弃过打听妻儿的消息,只想自己好好创业,等妻儿回来后,给她们一个惊喜。可是,整整十年过去了,仍无任何消息,其中的痛苦和辛酸,也许只有被告自己才体会得到。

    2012年4月,原告陈某从福建厦门向法庭邮寄来民事起诉书,坚决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或许是出于对被告的恐惧,原告在民事起诉书后还特别附函给法官,请求千万不要告诉其现住址。当法庭将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送到被告手中时,被告十年的等待,换来的是一纸离婚诉讼书,这十年来的辛酸、痛苦、怨恨、压抑就像火山爆发一样,瞬间在被告心中爆炸开来,他近乎歇斯底里地吼叫,要原告立即将其儿子带回家,不然,要杀死原告以解十年未见儿子一面这种心头之恨。

    今天是开庭时间,被告早早就来到法庭,于是就出现了开庭前法庭外愤怒的骂在进一步了解本案案情后,为以防不测,我一边请求派出所给予协助,一边组织合议庭成员将被告接到接待室,稳控其情绪。同时,派人在外面接待原告,分头做工作,先不要让她与被告正面接触,防止矛盾激化。

    在接待室,我见到了情绪几近失控的被告,我耐心地倾听其诉说,让其任意发泄。看到被告情绪极不稳定,我想,要正常开庭可能不现实了,为了化解矛盾,稳控当事人,我决定,本案先作庭外调解。通过和被告一个多小时的攀谈,了解到被告内心是不想离婚,希望原告能带着儿子一起回来,而且今天必须要求见到十年未见面的儿子。

    见到事情有了转机,我即刻找原告了解其儿子的情况。原告陈述,十年前,在被被告毒打后,感到绝望,就悄悄带着刚满6岁的儿子,跑到福建厦门,一边打工一边抚养儿子,十年了,靠打工将儿子抚养大,这次本想将儿子一路带回来的,只因现在儿子在厦门市一所中学读高一,还未放假,儿子不能回来。我们将这一情况告知被告时,被告刚刚稳定的情绪又激动起来,因十年未见到儿子,现听说儿子没回来,被告认为是原告已经把儿子拐卖了,要原告立即还他的儿子。看到被告不见儿子不罢休的样子,以防被告情绪再度失控,我们一边安抚被告,一边叫原告立即想办法和其儿子取得联系。在原告通过其儿子读书的学校和班主任老师找到其儿子后,我们当即给其儿子做工作,要求他现在马上给其父亲通电话。其儿子从6岁离家,随其母亲在外飘泊已十年,现已满16岁,或许是十年未见过自己的父亲,没有得到过父爱,父亲已变得陌生和模糊,也可能是幼小时看到父亲暴打其母亲的场面,恐惧的心理阴影还未完全散去。在我要求他与其父亲通电话时,他却选择了沉默,最后以一句“我要上课了”挂断了电话。

    此时,看到被告脸上那愤怒而又焦急的表情,再看着有些孤立无助、身体有点瑟瑟发抖的原告,我没有放弃,几分钟后,再次拨通了原告儿子班主任老师的电话。通过耐心地说服,原、被告的儿子终于答应和他父亲直接通电话。我见时机已到,就叫原告亲自将开着免提键的手机给被告,叫被告听儿子讲电话。“喂,爸爸,我现在厦门读书,不能回来,等放了暑假,我就回来看你……”听着手机中那模糊又陌生的声音,被告拿手机的手早已颤抖不已,两腿也在抖动不停,嘴唇发生抽畜。此时,所有在场围观的人,都屏住呼吸,静静地听着被告的儿子和他通话。十多分钟过去了,被告最终没能说出一句话,在其儿子“喂、喂、怎么不说话呀?我去上课了。”的话语中结束了通话。此时,被告将手机紧紧地握在手中,不知何时,眼角的泪水已流到了抽动的嘴角里。

    看到被告此时的情形,我抓住时机,叫原告当面向被告陈述这十年不和被告联系的原因。被告听着原告几乎是凄凉的陈述,慢慢地将头埋下,不再言语。原告陈述完后,始终未见到被告抬起头来,当我问被告还有什么意见时,被告竟抬起头来对我说:“法官,谢谢你,我现在同意被告的所有要求,只求她把孩子带好。”原告在得知被告这十年来为了等她回来,一人在家勤俭节约、艰辛创业,现已在街上买了住房时,也早已没有了先前的怨恨。当我再次问原告有什么意见时,原告表示虽然自己已不再怨恨被告,但十年没有联系,已没有一点夫妻感情了,只是希望去被告家看看,能和被告做真正的朋友,以后共同抚养儿子。被告听到原告这真诚的发言后,立即给车主打电话,要带原告回家看看。

    看着一起默默走出法庭的原、被告,我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就这样,原本不可能调解成功的一件离婚案,在我们合议庭近五个小时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原、被告就这样平静地达成了离婚协议,且相互谅解,互帮互助。

    通过该案的调解,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作为一名法官,在办理婚姻家庭案中,不能简单地依法进行裁决,只要法官能深入当事人内心,真诚地为其寻找最佳处理办法,很多家庭矛盾都是可以去化解的。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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